中国税务 2016年 第3期 钟税官信箱

我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可以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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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钟税官:

我是一家食品制造企业的会计人员。2015年我公司的平均从业人数为200人,营业收入为320万元。今年年初,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公司向银行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请问,这份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刘会计

a刘会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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