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1期 工作探索

用好稽查手段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续监管

作者: 彭勃 姚婷 张萌生 韩兵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土地增值税占地税税收收入的比重显著提升。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跨度长、专业性强,存在较高的涉税风险。笔者认为,要用好稽查手段,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后续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和税款足额入库。

一是采取定向稽查的随机抽查选案机制。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稽查对象的选取上,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按照定向稽查的随机抽查机制,综合考虑土地增值税已清算项目的类型、经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等条件,着重筛选土地增值税清算金额较大、清算税款偏少以及清算需退税等情形,通过抽查和轮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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