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2期 钟税官信箱 问题来自征纳一线 解答均经总局业务部门审定

筹办期可否计算为企业亏损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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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钟税官:

我公司2010年开始筹建,筹建期历时两年,2010年、2011年筹建期分别发生开办费100万元、260万元,账面产生亏损,2012年开始生产经营。请问,企业筹办期发生亏损可否计算为企业亏损年度?筹办期发生的支出应如何进行处理?

某企业财务人员

a 某企业财务人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即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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