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5期 特别策划

建言税收 共促和谐

作者: 本刊记者 高宏丽 上一篇 下一篇

“我想跟在座的领导呼吁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对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企业免征其转让电影版权增值税的政策,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希望该政策到期后能够延续,以造福我国的电影产业,促进电影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大发展。”

“一些行业未纳入‘营改增’,但从事的也是物流业务,如邮电通讯业从事的ems快递服务、快递企业、铁路运输企业的货运业务等。建议将这些企业也尽快纳入‘营改增’范围,使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能在同一税收环境下竞争。”

“汇算清缴是一项复杂的税收业务。如果将账务清算工作交予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事务所完成,作为第三方,事务所以专业的知识协助税务机关完成相应工作,有助降低征纳双方的时间成本。建议在清算业务中,将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作为其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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