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5期 财税观察

从《管子》里寻找中国古典税收思想

文 马建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平的税收思想,包含依纳税能力课征原则,即结合纳税人拥有财产的多寡及其盈利能力等来确定课税。早在2000多年前,管子就阐述了这种公平赋税观。

《管子》记载了先秦时期管子及其学派经世治国的思想、事迹,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教育、伦理等诸多方面,但以论述经济思想为主,包括货币、分工、价格、财税、消费、对外贸易等等,堪称一部经济学通说论著。胡寄窗先生说过:以量来说,《管子》一书中涉及经济问题的论述不下数万言,可算是中国古代的一部经济巨著。

管子,名夷吾,字仲,春秋齐国人,曾任齐国宰相,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子是我国最早提出级差地租思想的人。他提出的“相地而衰(cuī)征”,即根据土地优劣而征收不等额的地租。首先,根据土地的地势高低、水源深浅、土质优劣等不同条件,把土地大致划分为上壤、间壤、下壤三种,所谓“相地”。之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土地进行对比折算,预估产量、征收租税。同时,按照劳动力数量平均分配土地,变集体作业为个体经营,此为“均地分力”。最后,按照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收获物的一部分交给国家,剩余部分则留给生产者自己。此外,管子还根据年景而“衰征”,即丰收之年征收租税十分之三,年景差时只征收十分之零点五,饥荒之年则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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