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4期 纳税小提示陈佳军 殷慧 沈佳音

纳税小提示

作者: 陈佳军 殷慧 沈佳音 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以房产投资联营 房产税缴纳应区别对待

风险点一点

联营投资是企业对外长期投资的主要形式,很多投资者会以房产参与投资联营。对于以房产参与投资联营,房产税如何缴纳是投资方不可忽视的问题,否则容易引发涉税风险。

案例说一说

a公司以一幢价值800万元的房产出资,投资于b公司,与其联营,联营期8 年。双方约定,a 公司股份占比25%,双方依据持股比例参与公司利润分红,并共同承担风险。对于该种投资模式,如何缴纳房产税,a 公司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税务机关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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