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6期 业务指南

增值税差额征税项目的会计处理

作者: 刘霞 王伟明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税法中设置了若干增值税差额征税项目,从制度上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保证了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只减不增。笔者将目前我国增值税中的差额征税项目进行归集和分析,帮助读者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一、差额征税项目范围

综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规定,增值税差额征税项目有下列12 项:金融商品转让、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签证代理服务、旅游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开展的境外单位组织的考试、销售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非自建的不动产、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转售自来水、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赁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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