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8年 第1期 工作探索

服务贸易出口企业退税风险探析

作者: 徐冬梅 刘琳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各项税制改革的不断落地,现代服务业所受影响越来越深远。为进一步鼓励服务贸易出口,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跨境应税行为被纳入增值税零税率适用范围。但增值税的特点和服务企业的业态模式对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潜在的退税风险进行初步探索。

一、政策适用风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仅规定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符合条件的研发和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转让技术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他诸如电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税政策。与原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相比,现行政策将软件咨询服务从信息技术服务税目下的软件服务中删除,纳入鉴证咨询服务税目下的咨询服务范围 ;在信息技术服务税目下新增与信息系统服务并列的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将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数据库管理、数据备份、数据存储等纳入其中,这些项目已不包含在零税率范围内,不再予以出口退税。同时,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还增加了“完全境外消费”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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