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8年 第1期 工作探索

基层纪检监察部门 如何推进“三转”

作者: 陈凡 张实嘉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部署,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但在当前体制机制下,基层机构内设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进“三转”、履行职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纪检职能发挥不足、监督方式难以取得突破等。对此,笔者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如何有效推进“三转”提出几点建议。

厘清权力路径,平衡分权清单。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应在本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领导应当主动接受、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职权内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建议与汇报。完善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把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准入关,建立体现职业特点的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与基层的联系沟通机制,全面深入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作风表现,营造顾大局、干实事、比贡献、尚廉洁的良好风气。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合作,推进党建办和廉政办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共同探索净化政治生态的新办法和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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