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8年 第9期 新机构新风貌新作为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统筹处理好四大税收关系

作者: 胡怡建 严才明 上一篇 下一篇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旨在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大制度变革。它不仅涉及组织机构整合、履行职责调整、管理方式转变,而且事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干部任命、薪酬待遇等诸多现实难题。如何应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挑战性,需统筹协调,全面把握。笔者认为,应处理好纵向征管体制、横向协调机制、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适应机制四大税收关系。

理顺纵向征管体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先涉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征管体制调整。实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前,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地税系统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税局实行双重领导。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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