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9年 第1期 新时代税收发展论坛

税务征收体制下职工平均工资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中的适应性研究(*)

作者: 董克用 施文凯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当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的参照指标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制度覆盖范围与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不一致,造成低工资收入者按照高标准缴费问题,易对其形成制度性挤出;二是各地缴费基数政策中的职工平均工资指标计算方法和比例差异较大,削弱了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三是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本身存在的问题使缴费基数的确定面临质量困境。在社保缴费改行税务征收之际,建议取消缴费基数政策与职工平均工资间的直接联系,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范全国缴费基数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并同步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工资性收入


当前,以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的参照指标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制度覆盖范围与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不一致,造成低工资收入者按照高标准缴费问题,易对其形成制度性挤出;二是各地缴费基数政策中的职工平均工资指标计算方法和比例差异较大,削弱了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基础;三是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本身存在的问题使缴费基数的确定面临质量困境。在社保缴费改行税务征收之际,建议取消缴费基数政策与职工平均工资间的直接联系,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范全国缴费基数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并同步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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