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2期
税事动态
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管理效果显著
上一篇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积极开展研究探索,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在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展了“一窗受理”办理房地产交易业务。此做法在2018 年11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中得到表扬。
加强与住建、国土、民政等部门协作,健全协作制度。加强与住建和国土部门协作,将税收征管模块嵌入住建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办证流程中,实现税务机关办税流程和两部门办证流程无缝衔接,通过信息化手段落实“先税后证”制度。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先在呼和浩特市等地区实行与住建部门联网试点,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后台并行办理;同时,与住建部门通过专线以实时共享及定期交换数据方式进行涉税信息交换,定期交换的频率为半个月。通过涉税信息共享,税务部门能及时获取房地产交易网上签约信息和特定纳税人家庭住房套数、房屋坐落、产权来源及交易价格等信息,并将房地产交易完税信息定期反馈至住建部门。积极与内蒙古民政厅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了信息互联互通交换互查的工作机制,实现婚姻登记、税费缴纳等信息的互通共享,简化提供资料,方便群众办事,推动房地产交易工作增效升级。定期与民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信息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共享的涉税信息得到认真分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