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9期 工作探索

把握好企业集团融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要点

作者: 冯学亮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9 年出台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两个文件都涉及企业集团融资免征增值税政策。现结合税务工作实践,笔者就如何落实好企业集团融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扎实推进企业降负提效,提出需要注意的事项。

准确把握“企业集团”认定条件。《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 号)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明确了两个时间段的认定条件,一个是在2018 年8 月31 日前,经核准登记,持有《企业集团登记证》;另一个是自2018 年9 月1 日起,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集团母公司。忽视“企业集团”这个认定条件,有可能造成企业不能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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