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10期 壮阔东方潮 辉煌税收路

设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

上一篇 下一篇

20 世纪下半叶,纳税服务成为国际税收征管发展的潮流。2002 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征收管理司下设纳税服务处,这是我国第一个专司纳税服务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2008 年,在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中,一个专司纳税服务职能的新机构——纳税服务司成立了。

纳税服务司的成立体现出中国税收管理从“执法监督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是管理方式的“转身”,更是一种管理理念的进步。它表明,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纳税服务工作日益重要。纳税服务不会带来企业的订单,也不能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但可以为其创造公平的纳税环境,和谐的纳税氛围,让企业轻装上阵。从“管制”到“服务”,从强调税务部门的权力到重视纳税人的权益,从“一杯热茶”“一张笑脸”的浅表式服务到以提高质量、效率为目标的深层服务,一整套涵盖法制、机构等各方面内容,针对不同层次、类别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体系初具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