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12期 工作探索

探索税收共治新路径

作者: 梁良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

笔者认为税收共治可以划分为税收共建、税收共治以及税收共享三个部分。其中税收共建是指全社会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税收建设,比如制度规则、机构平台和人才队伍等。税收共治是指全社会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税收治理,横向的税收共治可以定义为税务部门与财政、城建、房管、公安、法院、检察院、银行等其他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协同共治;纵向的税收共治则是税务机关内部或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之间对同一企业开展的统一全盘的管理。税收共享是指全社会共同享有税收的信息价值、服务环境和治理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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