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0年 第3期 税制改革

基于公平视角的增值税制度设计与征管

——兼论增值税的累进性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传统观点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一般具有累退性,缺乏公平。增值税累退的前提条件是采用了较为单一的比例税率和税负完全向前转嫁的假设。但实践中的增值税往往并非如此。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差别税率、税收优惠和征管差异,而且税负转嫁不确定。商品的供求弹性、经济交易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导致增值税的累进抑或累退,以及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很难下定论。但增值税的设计必须具有政治上的可接受的分配效果,高收入群体理应负担更重的增值税,或者增值税必须伴随其他税收或社会转移支付体系,来实现社会公平。

关键词:增值税,社会公平,制度设计,累进性


传统观点认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一般具有累退性,缺乏公平。增值税累退的前提条件是采用了较为单一的比例税率和税负完全向前转嫁的假设。但实践中的增值税往往并非如此。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差别税率、税收优惠和征管差异,而且税负转嫁不确定。商品的供求弹性、经济交易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的变化,导致增值税的累进抑或累退,以及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很难下定论。但增值税的设计必须具有政治上的可接受的分配效果,高收入群体理应负担更重的增值税,或者增值税必须伴随其他税收或社会转移支付体系,来实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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