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0年 第12期 税制改革

僵尸企业、税负扭曲与产业结构升级*

作者: 胡洪曙 梅思雨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僵尸企业的规模开始快速增长。这些僵尸企业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了不利影响。实证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存在对正常企业产生税负扭曲效应,会使正常企业税收负担加重,这将影响优胜劣汰的正常市场选择机制,从而阻碍僵尸企业所在地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政府应该摈弃依靠僵尸企业“保就业、稳增长”的思想,减少对僵尸企业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降低因僵尸企业的存在而导致的税收扭曲程度,逐步完善我国僵尸企业的退出机制,为产业结构的升级清除障碍。

关键词:僵尸企业,税负扭曲,产业结构升级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僵尸企业的规模开始快速增长。这些僵尸企业对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了不利影响。实证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存在对正常企业产生税负扭曲效应,会使正常企业税收负担加重,这将影响优胜劣汰的正常市场选择机制,从而阻碍僵尸企业所在地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政府应该摈弃依靠僵尸企业“保就业、稳增长”的思想,减少对僵尸企业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降低因僵尸企业的存在而导致的税收扭曲程度,逐步完善我国僵尸企业的退出机制,为产业结构的升级清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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