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10期 文化长廊

历史上的税收宣传

作者: 伏杰 上一篇 下一篇

自古以来,“皇粮国税”的观念深入人心。然而,这一朴素的税收意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乃历代王朝注重税收宣传的潜移默化的结果。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了文字、货币和度量衡。同时,颁布了普天之下共同遵守的成文法典《秦律》,其中包括《田律》《徭律》《关市律》等。这些法律,对缴纳田赋(农业税)、应服徭役以及官吏完成税收任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对违反相关法律者进行笞责、罢官等处罚。据《史记》记载: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 年),全国开展了大规模的田赋专项宣传,允许农民自由开垦荒地并归私人所有,同时“令黔首自实田”,即令百姓向官府如实呈报自已实际占有土地的数量,经官府核准后,据以确定应缴田赋数,国家依法征税。此次宣传,奠定了我国历史上全国普征田赋的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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