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2期
工作探索
对完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探讨
上一篇 下一篇为规范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行为,提升税务机关依托增值税发票数据开展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 年5 月1 日起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税收分类编码推行以来,降低了税收流失风险,方便了纳税人申报,但同时也存在税收分类编码与海关分类编码未建立对应关系;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暂不能实现税收分类编码与商品服务名称的自动匹配;纳税人在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不能进行逻辑校验,出现错选、乱选等影响填报准确性等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完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以完善编码体系为根基,提高发票数据“成色”。统筹研究和有序推进税收分类编码调整优化工作。一是基于编码使用数据进行调整优化,为编码“瘦身”。通过大数据统计,为避免纳税人在选择编码时出现混淆,对现行编码中开具频次较低、常报错的编码进行精简删除,提高编码填报准确率。二是根据经济政策变动进行动态更新,为编码“健身”。针对当前经济活动内容和政策变动情况,实时对税收分类编码调整更新;对不同编码的货物、服务,准确推荐默认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对可适用优惠政策减免的货物、服务(尤其对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等),默认推荐优惠减免的低税率或免税,并附注说明适用情形。三是与海关编码体系建立对应关系,为编码“强身”。继续推进与海关相关编码体系建立对应关系的工作,按照“最大公约数”原则,对尚未与海关分类编码建立对应关系的编码进行研究,全面建立起两套编码的对应关系,实现两套编码的自动转换和对接,实现商品全环节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