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4年 第1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对出口船舶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1984年7月23日(84)财税字第197号 上一篇 下一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重庆市税务局:为了进一步扶持我国造船工业发展,促进船舶出口,经我部研究,决定对出口船舶免征增值税。请你们转知所属执行。抄送: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国家经委、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