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4年 第3期
读者来信
侵犯人权 执法犯法 罪责难卸
上一篇 下一篇1984年10月 24日丹东市税务局第四分局九连城税务所专管员李辉和王成二人,执行公务对无证商贩征税时,竟然遭到了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区公安分局楼房派出所干警王臣新的漫骂、毒打和非法扣留。
10月24日上午八时左右,李辉和王成二人来到丹东市振安区楼房乡农贸市场,开始一天的税收工作。中午十二点半王成吃罢饭,一人先到市场继续收税。他发现一位妇女正在出售黄烟,便上前查问并要她出示证明,这位妇女只有一张乡政府的介绍信,王成看了介绍信后,耐心地对这位妇女说明税法规定,对无自产自销证明的无证商贩,要征收工商税。这时另一位妇女上前对王成说:“这黄烟是派出所小魏经手的”。拒不交税。王成对她说。“无论是谁经手的,我是按税法征税的。”这位妇女态度蛮横,动手扯破了王成的上衣,并拉着王成去派出所找姓魏的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