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4期 税收论坛

对我国现行税制的估价和探讨

胡中流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我国已建立了一套“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社会主义税制体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从1983年开始对国营企业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由上交利润形式改为征收所得税,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基本上纳入了税收的轨道,很快显示了交税比交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为了实现全面的以税代利,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我国社会主义税制体系,从1984年10月1日趄,在全国范围内又进行了第二步利改税改革。这次改革不仅是国营企业纯收入上交形式的一次重大改革,而且也是我国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改革。经过这次改革,我国已开始建立了一套“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社会主义税制体系,形成了一种崭新的税制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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