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4期
特区税收研究
运用税收经济杠杆 促进特区经济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自1980年创办深圳经济特区以来,经济得到飞跃发展,1984年工业总产值比1980年增长了29倍;国民收入比1980年增长了11.5倍;社会商品零售额比1980年增长13.5倍。到1984年底,特区内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发展到4千多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总户数的30.88%;集体所有制企业占37.93%;个体所有制占21.05%;外资企业占9.14%。五年来与外商签订各种经济合作协议3千多项,协议总投资近20多亿美元;内联企业占总户数的8.3%。特区内的工业企业329户,其中,全民所有制占工业总户数的50%;集体所有制占工业总户数的16.1%;外资工业企业占工业总户数的33.7%。特区的经济朝着多元化、综合性发展,而且工业的比重和外资企业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特区的经济还是内向型为主,特区产品出口外销的比例还不很大,只占20—30%左右,与特区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相差甚远。为了使特区经济更迅猛发展,必须围绕建立开放型、外向型、多功能、综合性的特区经济而努力。特区税收如何服务于特区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如何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