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期
业务交流
为税正“名”
上一篇 下一篇“税”,在人们心目中名声历来不佳。特别是一些老年人,由于曾屡受其害,以至谈“税”色变。目前正在进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有必要对“税”的功过作出公证的评价。
回顾历史,人们对“税”的这种印象不无道理。自古以来,贪官污吏,总是借助催讨“渔税银子”来搜刮民脂民膏。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苛捐杂税多如牛毛,一九三三年一家报纸透露,国民党统治区捐税名目多达一千七百多种,农民税租负担高达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七,这些沉重的税负,刮在老百姓头上,肥在军阀、官僚身上,这就难怪人们对税收深恶痛绝了。
如今,社会主义的税收性质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国家税收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来源于国营和集体经济单位,直接向个人征收的部分占的比重很小。去年,盐城市工商税收中,国营、集体企业交税占百分之九十九点四个人缴纳的只占百分之零点六。同时,国家的税收又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或间接用之于人民。去年,盐城市企业上交利润和各种税收计二亿五千零三十九万六千元用于经济建设、公共福利事业等共达二亿三千一百一十五万元,占整个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二点三;其中,直接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资金达三千九百九十一万三千元,相当于农业税收的一点七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