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3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问题的通知
1985年1月9日 (85)财税一字第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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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政业务会议讨论的意见,现对营业税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层供销社将采购的农、林、牧、水产品在系统内调拨和调拨给外贸企业、国营商业企业以及调给工业企业作原材料的,暂免征收批发环节的营业税。
二、学校之间、学校与科研单位之间交流学术文章以及学校出售给本校学生讲义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