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等问题的通知

1985年2月15日 (85)财税字第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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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已于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以国发[1985]19号文件发布。关于条例的执行时间应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开始。条例规定的“镇”是指“建制镇”。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此办理。

抄报:国务院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财 政局、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