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0期
问题解答
营业税
上一篇 下一篇1.问:财政部(85)财税率第102号《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征免批发环节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对县以上供销社批发调拨废旧物品的收入免征批发环节营业税,对基层供销社批发调拨废旧物品的收入能否比照办理,给予免税照顾?
答:对基层供销社批发调拨废旧物品的收入,从1985年7月1日起,可以比照对县以上供销社免征批发环节营业税的规定办理。
2.问:供销社批发调拨废旧物品和农林牧水产品的收入暂免征收批发环节营业税,废旧物品与农林牧水产品的范围如何掌握?
答:废旧物品的范围仅限于供销社收购消费者的废旧物品,不包括供销社收购的产品下脚废料、冷背残次商品和报废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