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1期
读者·作者·编者
对改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办法的一点建议
上一篇 下一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依据在城镇和农村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种税)的征收税额,分别按照城市7%、县城建制镇5%、其他地区1%的比例计算征收。即在征收上述三种税的同时,另外开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这样,今后不论在城镇还是在农村,每收一笔税(三种税),都要填开两张税票,这就有如下问题:
1.加大了征收工作量。因每征一笔三种税都要同时填开一张税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填票工作量即增加了一倍。在当前税务部门工作任务繁重,干部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这个问题更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