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2期 工作研究与探讨

浅析税前承包

曹建涛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几年来,以承包为主要特征的经济责任制有很大发展,其形式也多种多样,但从税收角度看,形式不外乎两种:税前承包和税后承包。

税后承包是首先以税收的形式把企业经营成果的一部分上交国家,余下的利润再按合同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这样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兼顾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正确处理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税前承包是在纳税之前,承包人就将一部分收入据为己有,只按余下部分计算缴纳税款。显而易见税前承包颠倒了收入的分配次序,违反了税收法规,截留了应上缴给国家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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