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3期 大家谈

有感于韦澳的执法如山

邓鸿 上一篇 下一篇

《资治通鉴》记载一例“韦澳执法,皇帝求情”的故事。说的是公元856年,唐宣宗李枕执政,任命韦澳为京兆尹。韦澳上任后刚直不阿,清正廉明。国舅郑光的庄头依仗权势,称霸地方,多年不向国家交租纳税,韦澳依法逮捕了他。皇帝出来为郑光求情。皇帝问韦澳如何处置他?韦说:打算据法处刑。皇帝不悦,说:“郑先甚受之,何如?”韦澳回答说:陛下任我为京兆尹,是要我肃清国都的流弊;假若郑光的庄头连年为害却能免重刑,那国家的法律岂不只能对贫户施行?我不敢从命。皇帝无言以对。韦澳将庄头施以刑杖。直至他交足所欠租税,才放还。韦澳执法如山,在历史上曾被传为佳话。

联想到今天我们社会主义的税收,虽然法制宣传和依法纳说的教育几十年来从未中断,但税务干部在征税过程中,还是常遇到不小的阻力。譬如税收检查中,查到某些县市级的预算外企业、乡镇企业时,要涉及到领导人的亲属,就会有人出来说情,甚至要税务干部“通融通副”,“高抬贵手”;有的干部把人民给予的权利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或是偷税漏税,或是公开拒绝纳税。这种人,心目中根本没有国家利益,满脑子都是小集体、个人的利益。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之风,它给税务干部依照国家税法征税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也给每个税务干部提出了一个严肃问题:是屈服于压力,让税款流失,还是顶住压力,坚持依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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