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4期
税收征管
限期缴税通知书的催缴效果显著
上一篇 下一篇我们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一些纳税单位和纳税人,他们并不是没有缴纳能力,可是税务干部多次口头催收,他们就是不缴。如果以抗税罪依法处理,他们又不服,甚至会抵赖,会说税务干部只是口头说了说,不承认多次追缴无效。有时即使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由于缺乏证据,也难以立案,往往是以打一场嘴巴官司而告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行了填发“限期缴税通知书”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的确效果很好,它要比口头催缴有力得多。
一、限期缴税通知书的格式
限期缴税通知书可以有两种格式:一种是表格式(见附表1),它适用于情节轻微者,警告纳税人要知法守法,迅速缴税;一种是公文式(见附表2),适用于情节严重者,严重警告纳税人必须迅速缴税,类似最后还牒,如续续抗拒不交,就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