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5期
促产增收
办好联系点 促产增税源
上一篇 下一篇1985年,湖南省汉寿县税务局确定将木县煤矿机械厂作为自己的促产增收联系点。他们根据这个厂的实际情况,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健个经济责任制,搞好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经过一年来的努力,这个厂的经济效益比上年有了明显提高。
汉寿县煤矿机械厂是一个主要生产煤矿用的单腿油缸液压支柱的企业。1985年初,由于市场行情变化,该厂生产的单腿油缸液压支柱,每根降价20元,生产中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无缝钢管,由原来每吨进价1,520元,升到每吨2,200元,提高40%。加之各种辅助材料的提价,使单位产品成本增加70元。按前几年的实际成本加上增长因素计算,1985年,企业不仅无盈利,反而要亏损20万元。干部、工人情绪低落。县税务局了解了这个情况后,研究确定该厂为促产增收联系点。并派一名懂核算、会管理、有经验的老税务干部具体负责该厂的促产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