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5期
经验交流
上海市税务局一九八五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什么迅猛增长
上一篇 下一篇据统计,1985年上海市税务局共征收个人所得税,比1984年增长11倍,居全国之首。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占1.67%,劳务报酬所得占36.79%,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占10.3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占41.9%,租赁所得占9.3%城乡扣缴户数由1984年的37户猛增至1,328户。一年的时间内变化这样大,主要是市税务局在宣传与征管上下了功夫。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实施以来,所征所得税在税收收入总额中占的比重一直不大,因而税务干部在思想上对这个税种缺乏重视。近两年来,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城乡经济的进一步活跃,人民的收入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尤其是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情况下,少数人的收入水平上升较快,有的一年收入数万元、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适应这一变化,使税务干部从思想上重视起个人所得税,市税务局分批举办了个人所得税法学习班,参加的有各区、县个人所得税专职专管员和其他专管员。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思想认识,熟悉了有关业务,坚定了做好个人所得税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