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5期
读者·作者·编者
答读者问
上一篇 下一篇问:财政部税务总局(84)财税一字第210号通知《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原料药,包括西药厂生产的原料药中间体。”这里所指的原料药中间体具体包括哪些?(安徽省安庆市税务局税政一科杨春平)
答:原料药中间体是指化工合成过程中所得的介于化工原料和原料药之间的中间产品。
按中国医药工业公司《药品生产品种目录》分类,原料药中间体的范围包括:退热冰、工业氨苯磺胺、乙酰丙酮、1·3·5-吡唑酮、十五烷基溴化吡唑、苯乙酰胺、山犁醇、皂素、6-氨基青霉烷酸青霉素工业盐、草酸二乙酯、硫酸二甲酯、水杨酸、硝酸胍、苯乙酸、氰乙酸甲酯、六水哌嗪、氯磺酸、二乙胺、乙二胺、双氰胺、硫脲、异丙醇、间氨基酚、间氯苯胺、4-甲基吡啶、二甲基甲酸胺、对硝基苯乙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