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9期
国际税收动态七则刘佐
国际税收动态七则
上一篇 下一篇▲匈牙利颁布新的收费法令
1986年3月20日,匈牙利议会通过一项新的收费法令,取代了过去有关收费的所有规定。该法令自1986年7月1日起生效。该法令规定的收费项目主要有财产取得赞(即遗产费、赠与费和不动产转让费)程序费(即诉讼费和国家机关活动收费)、领事费。新规定的遗产费和赠与费,根据立遗嘱人、赠与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亲属等级关系,按4%至60%累进征收。配偶一方自另一方取得的价值不超过10万福林的不动产、不超过50万福林的银行存款和公寓或别墅免税。对不动产的转让,按其销售价格的15%收费。公寓销售按2%收费。▲印度尼西亚作出关于外国税收抵免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