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2期
恢复和加强税务监察工作势在必行本刊记者 肖松
恢复和加强税务监察工作势在必行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 今年10月底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的21省市税务监察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在目前形势下,税务监察工作必须加强。要尽快建立健全监察机构,配备必要的监察人员,以推动监察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克服和纠正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
近年来,随着税收工作的加强,许多地方先后恢复了曾一度中断了的税务监察机构,并开展了纠正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是很大的。但是从总的方面来看,各地监察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据统计,在省、地、县三级税务部门中,尚未成立税务监察机构的分别占有32.5%、43%和62%,因而使监察工作在一些地区处于无人管的状态。有的虽然建立了监察机构,但由于人员过少或工作被挤占,对于问题的处理还只限于守株待兔的状态,甚至送上门的案件也管不过来。会议认为,这种状况与客观形势的要求很不适应,应当尽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