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7年 第2期
寄希望于中青年税友崔敬伯
寄希望于中青年税友
上一篇 下一篇(崔老系中国税务学会顾问、中央财院顾问、原税务总局副局长,时年九十高寿,仍十分关心税收工作。欣闻全国税收理论讨论会的召开,特提出中肯之见。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中青年税友的希望,现特刊出,以资鼓励。)关于税收理论,所需要讨论研究的内容,包括很多,很复杂,本人遂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税制、税法的繁简问题,另一个是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问题。
关于税制税法的繁简问题,新中国已经有了三十五年的变动经过,开国后的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是多种经济,多种税种并存的时期。到了1985年,执行简化、合并税种的阶段,预算岁收部分,主要靠国营企业的利润上缴。而后又感到靠重利润的岁收有了问题,于是执行“利改税”的办法,实施“利改税”的两个步骤,又产生了“对外开放政策”以利于引进外资,并且“中外合营”与“外国人可以来中国开工厂”等措施接踵而来,于是又形成多种经济、多种课税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