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6期
收入与调节 孰轻孰重胡朝芳 柯伟祥
收入与调节 孰轻孰重
上一篇本文拟就税收的财政职能、经济职能和税收的收入作用、调节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谈谈我们的看法,就教于各位同志。一、概念及意义
在一些论著中,有人将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混为一谈,称为税收的“职能作用”;即使在一些把职能和作用分开来叙述的论著中,表述得也欠精当。我们认为,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现分别表述如下:
税收的职能,系指国家税收的固有功能,它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税收的作用,系指国家税收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和效果,它是人们在特定经济和政治条件下对税收职能的具体发挥,受人们主观意识的支配,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