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9期
全国农村税制调查第二协作组研讨会综述农村税收调查第二协作组
全国农村税制调查第二协作组研讨会综述
上一篇 下一篇全国农村税制调查第二协作组研讨会于1986年10月8日至1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举行。
中国税务学会在1985年12月召开的年会上,向各省、市、区税务局和税务学会布置了1986年税制改革的调查任务。依据任务要求,担负农村税制调查的第二协作组的四川、陕西、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和陕西财院的代表于1986年3月下旬在成都开了碰头会,拟定了调查提纲并落实了具体课题。会后,各省区都很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召开了各种形式的会议,部署、落实了调研任务。据统计,本协作区共组织了55个地(市),112个县(市)的836名同志参与了调研活动。经过三至四个月的时间,搜集了不少的资料,广泛征求了各级税务机关、广大税务干部和一些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农村税制改革的意见,提交到省(区)里的调查报告和理论性文章126篇,约78万字。各省、区在召开农村税制改革专题讨论会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与完善农村税制的设想,现将几次研讨会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