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19期
全国特别税专业会议关于研究建筑税问题的纪要
全国特别税专业会议关于研究建筑税问题的纪要
(1987年6月11日)
上一篇 下一篇1987年6月6日至11日全国特别税专业会议在湖南省岳阳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南京、唐山、岳阳市税务局主管特别税工作的负责同志。会议由税务总局副局长李永贵同志主持。
会议专门讨论了建筑税的有关问题。学习了国务院即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研究了贯彻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会议开始时,李永贵同志作了专题讲话,回顾了建筑税开征以来的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建筑税征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会议期间,代表们学习认真,讨论热烈,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字斟句酌,集思广益,气氛十分活跃。通过讨论对会议确定的各项议题,都进行了认真、细致和深入地研究,并取得了一致意见;对总局提供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做了修改和补充,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