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7期
坚持在改革税制的基础上深化企业改革郑琦
坚持在改革税制的基础上深化企业改革
上一篇 下一篇1.今年以来,以承包为重要内容的企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逐步完善改革措施,是深化改革的重要问题。一方面需要解决好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对完善承包的内容,另一方面要解决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计划体制、外贸体制、金融体制的配套改革。世界银行的专家提出:“税制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前提,税制设置扭曲,阻碍经济发展,使分配不合理。目前企业改革的措施只有在税制改革之后才能完整,很难说税制不健全、不合理。就可以把企业搞活”。
2.回顾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过程,改革首先是从分配环节入手的。1983年以前,曾先后实行了企业基金制度、利润留成办法、盈亏包干办法和利改税。今天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是从那时所实行的包干办法发展过来的。目前人们普遍认为承包制具有较好的作用,但这种办法在利改税改革以前却不能得到普遍的推行。因为多年来形成的价格体系和税收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了:(1)企业或行业间利润水平高低悬殊,以此确定承包基数使企业间苦乐不均;(2)企业占有的资源条件差异较大。重复征税问题较为突出、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极不合理,企业缺乏经营和竞争的外部环境。当时包干只能是作为对某些企业或行业的一种特殊政策,不可能普遍实行,企业改革也难以深入发展。1983年和1984年,先后实行了两步利改税改革和工商税制的改革,通过调整产品税税率、征收增值税、资源税。校正了某些价格不合理的矛盾,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资源级差等得到了一定的调节,重复课税的矛盾有所缓解,通过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初步划定了国家与企业分配的数量标准,利改税的改革,为国务院提出的企业扩权十条和进一步企业改革创造了条件,对此,赵紫阳总理指出:利改税改革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