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8期
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议纪要
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议纪要
上一篇 下一篇1987年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涉外税收协作会议于198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在青岛市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四个经济特区、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以及北京市,辽宁省,沈阳市、营口市税务局的同长及主管外税工作的同志,财政部税务总局牛立成副局长及总局外税处的同志、山东省税务局杨继焕副局长等同志出席指导了会议。
依据事先商定的意见,这次协作会议中心议题是;围绕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各地交流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二十二条” )和《财政部贯彻国务院规定中税收优惠条款的实施办法》中的情况。总局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关心,牛立成副局长亲自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的讲话。这次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代表们一致反映,内客是很丰富的,不仅大家沟通了情况,讨论了问题,而且听取了总局牛立成副局长的讲话,对当前改进和完善涉外税收制度以及涉外税收工作总的方针、政策有了明确的认识和了解,对今后更好地开展涉外税收工作无疑是有很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