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1期
业务与技术
在计算增值税扣除金额时应注意“自制半成品”科目的核算
上一篇 下一篇工业企业的生产是周而复始的。有些产品从原材料投入到产成品产出入库只需要一道工序便能完成,而有些产品则需要经过几道工序才能完工,这样中间便出现了未完工产品,我们把这种尚未最终完工的产品称为半成品或在产品。现在,大部分企业都对这部分在产品进行核算,以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在对产品进行核算时,往往把这部分半成品月末先按它的成本转入半成品库,到月初领用时再从半成品库内按实际领用的数量、金额转入“基本生产”科目,这样,采用“实耗扣额法”征收增值税的企业,对这部分半成品在计算扣除金额时如不注意,则有可能重复计算“扣除金额”,使企业少缴增值税。
按照会计帐务处理的一般程序,企业因生产领用材料时,借记“基本生产”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企业月末完工半成品入库时,贷记“基本生产”科目,借记“自制半成品”科目;月初领用半成品投入生产时,借记“基本生产”科目,贷记“自制半成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