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9期
征收管理
对建筑税实行委托代征是强化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近几年来,我省税务部门积极开展建筑税委托代征工作,代征面达到95.6%,使建筑税征管工作不断加强,建筑税额逐年增长。1985年比1984年增长151%,1986年比1985年增长25.6%,1987年1至5月份,累计入库税额比上年同期增长30.6%。
我们是从1985年4月,委托建设银行代征建筑税的,结果在当年就收到较好的效果:代征建筑税7420万元,占当年入库税额的73%,相当于1984年税务部门自征税款的195%。但也还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有些单位为了逃避征税而把应存建行的资金转移到其他专业银行,致使漏欠建筑税款问题仍很严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1986年起,我省大部分地区将代征单位扩大到其他专业银行,少部分地区还扩大到建委,从而使代征建筑税的工作更加扎实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