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9期 税收史话

我国古代的“官营商业”及其与税收的渊源

杨祖昆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古代的“官营商业”,在各个朝代,有不同的名称,如“均输”、“市易”等等,是在粮食、布帛等常用物资有余时,官府用官钱购进,短缺时再平价公卖,以调剂供求、平抑物价,防止奸商坑害百姓,而官府也从中获取盈利的一种经济事业。为了叙述方便,姑且从北宋改革家王安石那里借来“市易”二字,统称这类官营商业吧。“市易”虽是经济事业,不属赋税范围,但它历来都与税收有着密切关系,所以历来的赋税史书,多把它列为记叙内容之一。

“市易”起于周代,称为“敛赊”。《周礼》记载,周代国家征收的税款,缴入一个名叫“泉府”(钱府)的专门机关,“泉府”有权动用税款,把市场上滞销积压的货物收购起来,叫做“敛”,市场货物不足时,就贷与需要的人,收取利息,叫做“赊”。“敛赊”的主要目的是调剂供求,方便群众,是社会性的措施。“敛赊”由税务机关(泉府)兼办业务,并用税款作本钱。所以,“市易”一开始,便与税收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旧中国的二千多年里,“市易”时废时兴,差不多都与税收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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