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9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三》的通知
1987年7月10日 (87)财税增字第036号
上一篇 下一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全国增值税业务培训会议讨论的意见,我局制定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三》,现发给你们,希布置执行。附件:《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三》
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三
1、问:今年以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以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变化是将原来按照产品税“服装”,“中成药”,“兽药”税目征收产品税的产品,以及按照“其他工业品”税目征收产品税的化学短纤维、洗净毛、棉条、麻条、精干(洗)麻、无纺织品、用外购机织品和针织品生产的纺织复制品、生物制品、自行车车铃和原增值税列举征税以外的钟表专用另部件,照相机专用另部件以及电子产品专用另部件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