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11期
读者来信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财税人员已有机会参加经济职务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上一篇 下一篇本刊讯:为了加强财税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税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国家经委职称政革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财税部门的实际情况,最近财政部教育可以(87)财教司字第86号文件发出了《关于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财税人员进行经济职务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累计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高中毕业并从事经济工作10年以上的财税人员,可参加经济师、助理经济师岗位专业知识培训;高中毕业并累计从事经济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可参加经济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的内容,参加经济师、助理经济师和经济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学习四门课程:(1)政治经济学;(2)社会主义财政学(经济员学习财政基本理论,不学本课程);(3)会计学原理;(4)按本人所做工作,从国家预算,国家税收、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与分析、商业企业财务管理与分析、农业财务管理与分析、行政事业财务中相应地选学一门。培训的方式,以自学为主,由当地财税部门组织必要的辅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自行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命题考试。培训的教材,上述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理、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与分析、商业企业财务管理与分析,农业财务管理与分析和行政事业财务六门课程,可采用会计师岗位专业知识培训的教材,其他教材已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