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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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税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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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模式,就是严格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条件为出发点构造我国的税收制度,形成一种既能广泛筹集资金、调节社会经济生活,又能相对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税制结构。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一科学论断对我国的税制建设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偏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出发点,税制建设就必然走弯路、走错路。现阶段我们所面临的根本现实就是: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关系不完善、商品经济不发达、国家财力薄弱、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不高。面对这种现实,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模式,就不能不考虑国家的财政状况,不能不考虑税收杠杆作用的发挥和保证税制的相对稳定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