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1期 税史

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工商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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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革命根据地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要革命根据地。根据地的工商税收自1929年1月红四军进军赣南、闽西起、至1934年10月红军主力进行长征为止,经历了初创、统一和发展三个阶段,1929-1930年赣南、闽西地方苏维埃政权建立后,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工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财政是自筹自给,分散管理。工商税收也是自立税则,自立章程。1931年11月中央民主政府成立后在12月发布了《暂行财政条例》和《暂行税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实现了财政税收的统一。

一、中央革命根据地税收建立的原则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中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为了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更使劳苦群众脱离资本主义的剥削,走向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宣布取消一切反革命统治时代的苛捐杂税,征收统一的累进所得税。”指出了革命根据地税收建立的政策依据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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