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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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同志主持召开小型税收理论研讨会综述
上一篇 下一篇1987年12月25日至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同志在京主持召开了一次小型税收理论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绍飞、副研究员杜萌昆同志、国务院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干事陆百甫同志、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楼继伟同志、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刘志城同志、常务理事郭宏德同志、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平武同志。税务总局有关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金鑫同志在会上指出: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确立了贯穿于初级阶段的指导方针: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发展生产力;坚持全面改革;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坚持对外开放。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进程中会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有所准备,加强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的研究。具体地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税收理论、治税思想、税制结构。税收负担以及征收管理等问题,都需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三大精神的基础上重新认讽和研究,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